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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冬天冷吱吱,有雷就要靠護手霜讓雙手不乾裂
有雷愛用的日系品牌中有好幾款都寫「藥用」字樣,到底含藥是不是藥阿??
查了估狗大神之後,有雷也把資訊分享給大家~
日本的藥事法規範「醫藥部外品」,在包裝上需標示「藥用」或「醫藥部外品」字樣~
等同於我們的「含藥化妝品」,但規範的項目及內容並不完全相同喔~
日本 標示出大大的 「藥用」
台灣 包裝背面小小的「許可證字號」
含藥化妝品是指,這個產品中添加了衛褔部公告的「含藥化妝品基準」成分
因此需向「食藥署」申請查驗登記,才能合法上市。
但實際上,法規裡頭「含藥化妝品基準」的全名為「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」
總之這裡有兩個概念:不要以為含藥就是藥,造成了一般的我們容易誤解;連全名都如此的驚人,要去解釋還真的有點困難啊!
再來,要看看含藥化粧品包含了哪些成分?包括:防曬劑、染髮劑、燙髮劑、止汗制臭劑、美白劑。
這是有雷自己的防曬品,給大家參考看麥~
台灣目前只分這二類「含藥化粧品」及「一般化妝品」,所以不在上述範圍內的成分,就屬於「一般化妝品」囉!
換句話說,就是千萬不要以為「含藥」這二個字就是掛品質保證喔~
為避免民眾混淆,食藥署完成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,明年初將送立法院審查,修法通過後含藥化粧品不能出現含藥或藥用,將改為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字眼。
何時通過上路就不得而知了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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